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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城区工业企业搬迁操作程序指导意见的通知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国土资源局关于杭州市区工业用地纳入政府土地储备实施意见的通知杭政办函〔2008〕190号

http://www.xiexiebang.com2008-07-2411:1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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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国土资源局

关于杭州市区工业用地纳入政府土地储备实施意见的通知

杭政办函〔2008〕190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市国土资源局拟订的《杭州市区工业用地纳入政府土地储备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实施。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二○○八年五月二十日

杭州市区工业用地纳入政府土地储备实施意

(市国土资源局二○○八年三月二十一日)

为认真落实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保障工业用地有效供应,促进工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现就杭州市区工业用地纳入政府土地储备提出如下意见:

一、重要意义

大力推行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不仅是我国土地使用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健全土地市场、发挥市场机制高效配置工业用地资源的客观要求。做好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工作的关键在于做好工业用地出让的前期工作。市区工业用地纳入政府土地储备,有利于充分发挥政府土地储备机构在土地前期开发整理方面的资金和人力资源优势,切实推进工业用地出让前期工作,加快工业用地的供地速度,确保工业项目用地。各区要从推进“工业兴市”的高度,充分认识工业用地纳入政府土地储备的重要意义,统一思想,加强领导,稳步推进。

二、储备范围

杭州市区(不包括萧山、余杭区)范围内的工业用地均应纳入政府土地储备,各区可根据实际情况,逐步推进。杭州经济开发区、杭州高新开发区和杭州之江度假区范围内的工业用地前期工作仍按《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国土资源局关于杭州市全面推进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实施意见的通知》(杭政办〔2007〕8号)的相关规定实施。

三、储备方式

纳入政府储备的工业用地的做地工作,由市土地储备中心和各区政府指定的实施机构共同组织实施。市土地储备中心主要负责办理前期手续,筹措并投入相关资金。各区政府指定的实施机构主要负责组织实施征地拆迁补偿和必需的配套设施建设,筹措并投入相关资金。

四、工作程序

(一)由市发改委会同各区政府、市经委、市国土资源局根据杭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和产业发展的要求,下达工业用地出让计划,并按年度编制工业用地供地、储备和做地计划。涉及新增建设用地的,应纳入新增建设用地项目储备库,编入年度新增建设用地项目计划。

(二)市土地储备中心和各区政府指定的实施机构持相关资料通过书面联系单会签的形式,就地块开发出让条件征求市发改、规划、环保、经济、国土资源等部门的意见。由市发改委、经委提出竞买人资质、具体工业门类、投资强度、产业要求等相关工业用地指标要求,市规划局提出相应的规划指标要求,市环保局提出环境保护的具体要求,市经委提出工业项目考核的有关要求,市国土资源局提出供地和落实农转用指标的有关要求。

(三)市土地储备中心与各区政府指定的实施机构签订合作协议

(四)市规划局依据工业用地出让计划,按项目出具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规划红线。用地项目主体为市土地储备中心和各区政府指定的实施机构。

(五)市国土资源局依据出让计划、规划红线等有关资料,向上级政府分批次报批农转用(征地)

(六)农转用(征地)经上级政府批准后,由各区政府指定的实施机构组织实施征地、拆迁等工作


(未完,全文共7312字,当前显示1465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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