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范校建设项目组织机构及职责
[日期:2011-11-01]
张家口市职教中心
示范校建设项目组织机构及职责
为确保示范校建设项目扎实推进,按时完成,学校成立由校级领导、相关处室、专业部负责人组成的项目建设指导委员会,下设:示范校建设项目办公室(以下简称项目办);8个专项建设组:即师资队伍建设组、人才培养模式与课程体系建设组、教材与数字化教学资源库建设组、专业文化建设组、实训基地建设组、设备采购组、资金保障组、质量监控组;5个专业项目建设组:即航空服务专业建设组、计算机应用专业建设组、动漫游戏专业建设组、学前教育专业建设组和共享型数字化教学平台特色项目建设组。
一、示范校建设项目指导委员会
主任:汪秀丽
副主任:王晓东、刘珍、马双梅、李炜杰、李雪梅
成员:张沛然、贾云秋、王玉民、刘宝元、黄爱春、王志东、李清、
李艳新、贾兆明、蔺正满、张唯、沈占会、刘宏娟、孙海燕、任保全、阎旗、王宝丰、张迎文、徐宏升、孙少英、李世琳、高铁柱、吕忠森
职责。项目指导委员会全面负责示范校建设项目的目标任务、建设内容及人员配备的整体规划,项目资金的筹措、配置和监控,项目实施的组织、管理和督导,项目质量的监督评估和验收等,并研究制定相关保障制度和管理办法。
二、示范校建设项目办公室
主任:刘珍副主任:李雪梅
成员:张沛然、黄爱春、贾云秋、王玉民、王志东、刘宏娟、马淑珍、
张迎文、闫美玲、贾炜、刘凤霞、王芳薇职责:项目办是项目建设指导委员会的办事机构,具体负责国家示范校建设项目的日常管理,其主要职责是:负责与上级主管部门联系,按要求报送相应材料;编制和协调年度建设计划,组织项目建设责任书的签订;督促、检查建设项目的实施进度,对建设项目进行自评、验收;起草校内建设项目的有关规章制度,监督、检查有关政策及措施的落实情况等;及时总结、交流、推广项目建设的先进经验;统筹、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的共性问题;及时发布项目建设中各方面信息,设立并管理“国家示范校建设项目专题网页”。
三、专项建设小组
分项负责重点建设专业项目、特色项目各项建设任务的组织管理、督导评估和验收等。
①师资队伍建设组
组长:贾云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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