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天健正信审(2011)专字第020503号
厦门三维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后附的厦门三维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维丝环保
公司)董事会对截至2010年12月31日止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认定。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财会[2008]7号)的要求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并
保持其有效性是三维丝环保公司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对三维丝环保公司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
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
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审计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审计工作,以
对三维丝环保公司截至2010年12月31日止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认定是否
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审计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测试和评价内部
控制设计的合理性和执行的有效性,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
审计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保证。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限制,存在由于错误或舞弊而导致错报发生和未被发现的可能
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降低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
循的程度,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我们认为,三维丝环保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财会[2008]7号)于截
至2010年12月31日止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与财务报表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
中国注册会计师:周俊超
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中国·北京中国注册会计师:连益民
报告日期:2011年4月18日
厦门三维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厦门三维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
法》、《会计法》及《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的要求,针对自身特点,加强与规范了企业内部控制,并根据中国证监会厦门监管局的指导意见,进一步完善了内部控制制度。通过有效的内部控制,公司合理保证了经营管理的合法合规与资产安全,确保了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的真实完整,提高了经营效率与效果,促进了公司发展战略的稳步实现。现对公司2010年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以及截止2010年12月31日的内控执行情况阐述与评价如下:
一、公司基本情况
厦门三维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前身为成立于2001年3月的厦门三维丝环保工业有限公司(“三
维丝有限”),2009年3月三维丝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经营范围为:生产、加工、批发、零售空气过滤材料、液体过滤材料、袋式除尘器配件和环保器材;环保工程技术研发、服务和咨询;生产、批发、零售工业用纺织品;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的进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公司主营产品为:袋式除尘器所需的高性能高温滤料,包括滤毡系列和滤袋系列。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00号文核准,公司于2010年2月首次公开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300万股,发行后总股本5,200万股。公司股票于2010年2月26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股票代码为300056。
二、公司内部控制综述
建立健全并有效实施内部控制是本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的责任。
本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企业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企业实现发展战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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