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验资报告
验资报告
验
资
报
告
**验字〔2007〕*-06号
**中心:
根据国务院2004年第411号令发布的《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规定,我们接受委托,审验了贵单位截至2007年9月6日止申请登记的开办资金实收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验资资料,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是贵单位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对贵单位开办资金的实收情况发表审验意见。我们的审验是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02号――验资》进行的。在审验过程中,我们结合贵单位的实际情况,实施了检查等必要的审验程序。
根据***编字[19**]29号文件的规定,贵单位开办资金由***局拨付。经我们审验,贵单位于2007年9月6日收到开办资金人民币伍仟元整。
本验资报告供贵公司(筹)申请办理设立登记及据以向全体股东签发出资证明时使用,不应被视为是对贵公司(筹)验资报告日后资本保全、偿债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等的保证。因使用不当造成的后果,与执行本验资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及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附件:
1、注册资本实收情况明细表
2、验资事项说明
山东昌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
菏泽
2013年10月11日
山东昌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0530-7296869
验资报告
(适用于事业单位验资)
验资业务约定书
甲方:
乙方:***联合会计师事务所
兹由甲方委托乙方对甲方截至2007年3月9日止开办资金的实收情况进行审验。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约定:
一、业务范围与委托目的
1、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对甲方截至2007年3月9日止的出资者、出资币种、出资金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等进行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
2、甲方委托乙方验资的目的是为申请设立登记。
二、甲方的责任与义务
(一)甲方的责任
1、确保出资者按照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文件的要求出资;
2、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验资资料;
3、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
(二)、甲方的义务
1、及时为乙方的验资工作提供其要求的全部资料和其他有关资料(在2007年3月9日之前提供验资所需的全部资料),并保证所提山东昌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0530-7296869
验资报告
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并将所有对审验结论产生影响的事项如实告知乙方。
2、确保乙方不受限制地接触任何与验资有关的记录、文件和所需的其他信息。
3、甲方对其作出的与验资有关的声明予以书面确认。
4、为乙方派出的有关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协作,主要事项将由乙方于验资工作开始前提供清单。
5、按本约定书的约定及时足额支付验资费用以及乙方人员在验资期间的交通、食宿和其他相关费用,
三、乙方的责任与义务
(一)乙方的责任
(未完,全文共3559字,当前显示1086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