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华神东煤炭集团公司外委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终稿
神东煤炭集团大型部件管理办法
神东〔2014〕205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大型部件管理,提高大型部件使用效率,保障生产,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神东煤炭集团公司所属各生产矿井和开拓准备中心。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的大型部件主要是:综采、连采系统中的重要设备部件,指具有可修复性、能重复使用、价值高的部件。具体范围如下:
(一)综采设备。采煤机包括截割电机、牵引电机、破碎机电机、摇臂、截割油缸、牵引块(不含链轮及滑靴)、截割滚筒;三机包括电机、减速器(箱)、破碎机转子、机尾折返滚筒;液压支架包括立柱;液压泵站包括主电机。
(二)连采设备。连采机包括截割电机、耙爪电机、泵电机、行走电机、减速器(箱)、截割油缸、截割滚筒;掘锚机包括截割电机、耙爪电机、泵电机、行走电机、减速器(箱)、截割油缸、截割滚筒;梭车包括行走电机。
(三)采掘、运输设备各种变频器、蓄电池。
第二章组织与职责
第四条机电管理部主要职责:
(一)负责大型部件管理的业务指导。
(二)负责大型部件列支专项资金的议审工作。
(三)负责议审设备管理中心大型部件租赁费用取费办法。
第五条财务部负责大型部件的采购费用的测算。
第六条设备管理中心主要职责:
(一)负责制定大型部件租赁费用取费办法。
(二)负责购置大型部件列支专项资金及统一出入库管理。
(三)负责对大型部件的库存、期货、备用情况进行核实、分类汇总及利库,每年1月25日前提报下一年度大型部件采购计划,每年7月25日前提报半年度大型部件补充计划,并根据生产应急提报紧急计划。
(四)负责跟踪大型部件到货及使用情况。
(五)负责参与新到货大型部件的验收工作。
(六)负责建立大型部件台账,及帐目调整、实物移拨管理。
(七)负责参与财务部组织的各单位大型部件租赁费用成本测算。
(八)负责组织修复大型部件的验收工作。
(九)负责对新出库的大型部件编码。
(十)负责紧急情况需要配送大型部件时的车辆调派及车辆吨位确认。
第七条维修中心主要职责:
(一)负责厂区存放大型部件的现场管理。
(二)负责返还大型部件的存放、拆解、检测和维修。
(三)负责参与修复大型部件的验收工作。
(四)负责对新编码的大型部件按要求标记工作(如。焊号)。
第八条各矿井及开拓准备中心主要职责:
(一)负责对本单位大型部件进行维护和保养。
(二)负责对备用大型部件与在用件的互换性进行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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