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煤炭工业协会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督导组工作规则
协会各部室、所属单位、代管协会:
《中国煤炭工业协会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督导组工作规则》已经协会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同意,现予印发,请各单位积极配合、支持协会督导组工作,深入扎实开展好本单位的教育实践活动。
协会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7月18日
中国煤炭工业协会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督导组工作规则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会议精神,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在全党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意见》(中发[2013]4号),制定本规则。
一、总则
1.协会督导组负责对协会各部室、所属单位和代管协会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下简称教育实践活动)全程督导。
2.协会督导组在协会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指导下开展工作,紧紧依靠所督导单位党支部,认真履行职责,做到尽职不越位、不包办。督导工作的主要精力要放在重。
行总体评价;谈谈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对搞好教育实践活动的意见建议等。
9.了解学习教育情况。了解掌握所督导单位开展学习教育的内容、形式和载体,提出意见建议;了解掌握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参加学习教育的情况;列席领导班子有关学习讨论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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