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台消防大队便民利民汇报材料
消防便民利民措施
一、消防行政许可受理一次告知制
(一)各级消防机构受理消防行政许可均应通过窗口,使用消防监督业务信息系统进行。窗口单位应建立并遵循警务公开制度、首问首办制度、限时办结制度和办事回执制度等。
(二)窗口单位应将受理范围、执法依据、审批权限、审批时限、审批流程、工作人员姓名和职务、服务承诺、工作纪律、投诉渠道等予以公示,免费发放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等,并根据群众要求对公示内容进行说明、解释,为群众提供准确、可靠信息。
(三)窗口单位应向群众一次性告知申请条件、申请方法、所需全部材料、办理程序和时限等,对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或者在5日内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二、设立消防服务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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