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拌砂浆企业砂浆备案
预拌砂浆生产质量保证措施
制定:汪威审批:吴小松签发:廖晨阳
岳阳华强混凝土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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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拌砂浆生产质量保证措施
第一条根据《岳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的通知》文件精神和湖南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预拌砂浆生产与应用技术规程》(dbj43/t002-2010)要求,根据有关湿拌砂浆生产现行标准,结合本地区本企业实际,指定本《预拌砂浆生产质量保证措施》,以下简称《措施》。
第二条为进一步加强对预拌砂浆的生产管理,确保预拌砂浆质量,参照其它省市对预拌砂浆管理的经验,现对预拌砂浆生产企业供应预拌砂浆时提供《预拌砂浆出厂质量保证书》以及对《预拌砂浆出厂合格证》发放的前提条件进行复核备案的规定的通知如下:
1、根据《岳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的通知》文件精神和湖南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预拌砂浆生产与应用技术规程》(dbj43/t002-2010)要求规定,原材料进入施工现场,应提供符合国家质量验收标准的《预拌砂浆出厂合格证》,但由于预拌砂浆进入施工现场时,其强度等级需达到龄期且检测合格后方能达到发放合格证的条件。因此,预拌砂浆进入施工现场时,预拌砂浆生产企业应先向需方单位提供《预拌砂浆出厂质量保证书》,当预拌砂浆达到龄期并试验合格后再向需方提供预拌砂浆出厂合格证。
2、《预拌砂浆出厂质量保证书》与《预拌砂浆出厂合格证》一起进入施工技术资料。
3、《预拌砂浆出厂合格证》要按统一格式制作(样式见附件2)
4、《预拌砂浆出厂合格证》发放时,监督机构对合格证发放前提
条件相关资料进行复核,满足要求后给予备案并加盖备案印章。未经备案的合格证无效,不得进入施工技术资料。
5、预拌砂浆供应完毕,每一强度等级最后一批砂浆试块达到龄期,并进行强度检验结果评定后一周内,预拌砂浆生产企业应向需方提供每个品种、每个强度等级的《预拌砂浆出厂合格证》。第三条岳阳华强混凝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创建于2010年10月,取得国家住建部预拌混凝土及预拌砂浆专业资质的企业。公司机构设置齐全,建有通过国家认监委岳阳技术监督局计量认证,建设职能部门核准的标准试验室。试验室质量管理体系健全并有效运行。
本实验室的实验设备和人员均按照湖南省地方文件《预拌砂浆生产与应用技术规程》(dbj43/t002-2010)及《预拌砂浆应用技术规程》(jgj/t223-2010)中关于预拌砂浆的标准要求进行配置,共装配有各种仪器设备60套),均检定合格。目前共有技术检测人员11人。其中工程师以上2人,检测人员9人。
本实验室按2016版《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新标准规定,确保科学、规范地实施实验室资质认定(计量认证/审查认可)评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建立了全套质量体系文件及管理制度并有效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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