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络站考核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更好地推动全县各村(社区)人大代表联络站争先创优、提档升级,促进代表活动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发挥各级人大代表的主体作用,结合我区人大代表工作的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村(社区)人大代表联络站的考核,要坚持以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关于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时俱进,推进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论和实践创新的新要求,促进人大代表依法履行职责,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第二章考核内容
第三条人大代表联络站的考核内容包括。组织健全、制度完善;设施完备、管理有序;资料齐全、信息公开;活动正常、富有特色;发挥作用、群众满意。采取量化评定的办法,基础分值100分。
(一)组织健全、制度完善(15分)
1、有站长专门负责管理联络站(5分);
2、联络站学习、组织、活动各项制度健全完善(5分);
3、有联络站接访活动经费,专款专用(5分)。评分规则:
1、站长、联络员、成员岗位职责明确,得5分;
2、有健全完善的学习、组织、活动制度(代表学习制度、代表小组活动制度、代表述职制度、代表接待选民制度、代表视察调研制度等),得5分;
3、联络站接访补贴落实到位,得5分。
(二)设施完备、管理有序(10分)
有固定活动场所、明显标牌标识、配套办公设备、丰富学习资料,场所卫生整洁、管理规范有序。评分规则:
1、有固定活动场所,得2分;
2、有明显标牌标识,得2分;
3、有配套办公设备,得2分;
4、有丰富学习资料,得2分;
5、场所卫生整洁、管理规范有序,得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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