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党支部换届选举制度
《安徽省村党支部换届选举“两推一选”暂
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深入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扩大村党支部委员会(以下简称支委会)换届选举中的民主,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和《中共安徽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意见》,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支委会由3—5人组成,其中,设书记1人。支委会任期3年,任期届满的,采取“两推一选”(党员推荐、群众推荐、党内选举)的办法进行换届选举。
第三条支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在乡镇党委的领导下,由村党支部具体组织实施。
第二章准备工作
第四条换届前,村党支部召开支委会会议,讨论通过《关于召开党员大会的决定》,并向乡镇党委呈报关于召开党员大会的请示。请示的内容包括:召开党员大会的指导思想、时间、议程和下一届支委会委员名额,以及“两推一选”的具体安排等。
第五条乡镇党委批复后,村党支部及时召开支委会委员和党小组长会议,传达乡镇党委的批复精神,讨论研究召开党员大会的相关事宜。
第三章党员推荐
第六条村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推荐下一届支委会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
参会党员超过党员数的三分之二,会议有效。党员大会吸收非党的村委会成员、配套组织主要负责人和村民组长参
加。
第七条党员大会听取本届支委会委员的述职报告,公布候选人条件,全额推荐下一届支委会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现场公开计票。推荐结果及时报告乡镇党委。
第八条乡镇党委根据推荐票的多少和候选人条件,按照下一届支委会委员名额两倍的人数,研究确定候选人初步人选。
第九条若推荐的候选人初步人选不足支委会委员名额的两倍时,不足的名额,经到会代表半数以上同意,可以进行第二轮推荐,也可以不再推荐。
第四章群众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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