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海高等级公路赣榆段LHGY-LM标汇报材料
临海高等级公路射阳段工程“12·2”车辆伤害一般事故调查报告
2013年12月2日下午13时30分左右,盐城市公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在临海高等级公路射阳段工程1标段工地发生一起车辆伤害事故,造成一名压路机驾驶员受重伤经抢救无效死亡,直接经济损失82万元。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的规定和县领导的指示要求,由县安监局牵头会同相关部门组成了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工作。通过事故调查组现场勘查、调查取证和综合分析,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并提出事故防范和隐患整改措施建议。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事故单位情况及工程相关情况
(一)事故单位情况
盐城市公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路工程公司),成立于1995年7月18日,位于盐城市城区盐马路14号地块兴诚公寓1号楼4楼,法定代表人孙烨,注册资本3680万元人民币,主要从事公路工程、独立大桥施工。
(二)工程相关情况
1、临海高等级公路射阳段建设工程lhsy-lm1标情况
2012年8月1日,射阳县临海高等级公路建设指挥部与江西安源路桥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安源公司)签订临海高等级公路射阳段建设工程lhsy-lm1标合同段合同协议书,将全长20.385公里的路面交安源公司施工。
2、协议帮工情况
截止2013年10月22日,安源公司完成路面lhsy-lm1标沥青下面层摊铺单幅6公里。按照其施工能力,加之气温逐步下降,摊铺质量控制难度增大,路面lhsy-lm1标无法在2013年11月15日完成沥青摊铺工作任务,继而达不到省、市有关领导提出的年底前临海高等级公路建成通车的目标。为此,2013年10月23日,县交通局局长、射阳县临海高等级公路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主任唐兆明召集相关施工单位和人员进行专题会办,经商定由已完成2标施工任务的公路工程公司和其他施工单位共同帮助安源公司完成单幅10公里下面层沥青混合料和上面层沥青混合料生产、摊铺任务。公路工程公司负责从标段起点处向南摊铺沥青上面层,计划完成单幅25.385公里。帮工的工作量按实计算,费用按路面1标的中标单价结算。2013年11月7日,公路工程公司施工队进入路面lhsy-lm1标场地施工。
3、压路机作业情况
12月2日当天,公路工程公司施工现场有7台压路机。作业程序是:摊铺机在一个施工段面上摊铺高温沥青后,两台双钢轮振动压路机紧跟其后进行第一道初压工序,振压两遍,中间四台
轮胎式压路机进行第二道复压工序,各压两遍,最后一台双钢轮振动压路机进行第三道也即最后一道终压工序,静压两遍结束。
按照一般作业要求,压路机应挂1挡(低速挡)作业,但由于天气寒冷,高温沥青一旦降温极易影响施工质量,因此公路工程公司施工队开会要求驾驶员挂2挡(中速挡)作业。
4、工程监理情况
2010年6月2日,临海高等级公路射阳段建设指挥部工程建设组与江苏泰康工程咨询监理公司签订《临海高等级公路射阳段建设工程施工监理合同协议书》,监理范围:临海高等级公路射阳段建设工程(jl2标)路基、路面、桥涵、安保等工程的施工监理工作。监理方任命王其祥为临海高等级公路射阳段(jl2标)的总监理工程师,明确徐龙慧为驻地监理工程师,高乃芳为现场监理员。
该监理公司于2013年11月7日与公路工程公司施工队对接,正式介入路面lhsy-lm1标施工地公路工程公司施工队监理。
在整个施工过程中监理方对监理过程有记载日记。
二、事故发生经过及救援情况
(一)事故发生经过
(未完,全文共5162字,当前显示1495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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