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设施与设备管理控制程序
1.目的
对设备、设施进行有效的综合管理。保持基础设施的完好,不断改善和提高企业的装备素质,保证生产制造能力和食品生产的卫生质量要求。
2.范围:
2.1建筑物,工作场地和相关设施。
2.2生产设备、工具。
2.3生产服务性设备、设施。
3.职责
3.1工程部负责基础设施的规划、施工及管理工作。
3.2维修部负责基础设施的维护、修理工作。
3.3部门、车间负责本部门设施、设备的使用、维护和管理。
3.3.1动力设备,供电,供水设备,污水处理设施由工程部负责。
3.3.2交通运输设备由运输部负责。
3.3.3检验设备由品管部负责。
3.3.4洗衣,消毒设备由清洁部负责。
3.3.5办公设备由电脑部负责。
3.3.6机动叉车由仓库负责。
4.车间及设备、设施卫生要求
4.1地面及排水
4.1.1地面不渗水,不积水,无裂缝,易于清洗消毒,排水坡度为2%--2.5%4.1.2排水沟为明沟或加盖,沟底呈弧形。
4.1.3排水出口装设存水弯并加栅网,防止臭味,蚊虫及老鼠出入。
4.2墙壁,门窗及天花板
4.2.1墙壁和天花板使用无毒,防水,防霉,不脱落,耐腐蚀及易于清洗的白色或浅色材料修建,墙角,地角,顶角呈弧形(曲率半径在3cm以上)。
4.2.2车间非封闭的窗户装设纱窗。
4.2.3内窗台与墙面呈45º夹角。
4.2.4车间门窗用浅色、平滑、易清洗、不透水、耐腐蚀的坚固材料制作。
4.2.5车间入口装设与门同宽的鞋底消毒池或鞋底消毒的垫。
4.3通风照明
4.3.1车间装设通风设施。
4.3.2肉制品蒸煮,油炸,烟熏,烘烤设施上方装设与之相适应的排油烟和通风装置。
4.3.3排气口装设防蝇虫及防尘装置。
4.3.4车间内有适度的照明,检验台的照明度应保持在540lx以上,加工操作台的照明应保持在200lx以上。
4.3.5照明设施应装有防护罩。
4.4供水设施
4.4.1水量充足,加工用水必须符合饮用水卫生标准。
4.4.2储水设施采用无毒,不致污染水质的材料制成,并采取防止污染的设施。
4.5洗手,消毒设施
4.5.1车间,卫生间入口处装设洗手、消毒、干手设施,洗手的水龙头采用非手动式开关。
4.5.2洗手设施的排水连接下水道。
4.5.3干手设施采用烘手器或一次性使用的消毒纸巾。
4.6更衣室
4.6.1分别设置生、熟更衣室,更衣室与加工车间相连接,大小与加工能力相适应并保持通风良好。
4.6.2更衣柜应编号,每人一柜,个人衣物与工作服、鞋帽分别存放。
4.6.3更衣室内设置悬挂工作服的衣架。
4.7设备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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