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经济发展汇报材料
镇雄县民营经济发展情况汇报材料
近年来,镇雄县民营经济在省、市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科学发展、协调发展的要求,继续解放思想、完善政策措施、改善发展环境,团结带领全县广大干部群众,坚定信心谋发展,凝心聚力抓落实,保持了民营经济稳步增长的良好势头。
一、民营经济发展主要做法及取得成绩
(一)强化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构。为促进我县民营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成立了镇雄县民营经济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全县民营经济发展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督促指导等工作,并把加快发展民营经济工作纳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列入政府工作重要议事日程。
(二)加强宣传学习,增强对发展民营经济的重要性认识。为确保中央、省、市文件和会议精神全面落实,我县通过召开部门会议、形势报告会、企业座谈会和网络、电视、标语等方式进行全方位、多层次、广覆盖的宣传学习党中央及省、市有关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文件,特别是《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决定》,通过学习全县各级各部门进一步增强了对发展民营经济在县域经济社会发展中1重要性认识,增强了加快发展民营经济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增加了民营企业家在我县发展民营经济的信心和干劲。
(三)结合实际,进一步修改完善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决定》精神,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相关要求,进一步修改完善了《镇雄县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中共镇雄县委、镇雄县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工业跨越发展的实施意见》、《镇雄县外来投资优惠政策》等文件,进一步完善了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为加快民营经济提供了政策支持。
(四)加大财政、金融和土地支持,促进民营经济发展。为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我县设立民营经济发展专项扶持资金,支持民营企业技术改造、技术创新、人才培训、融资补贴、品牌培育和民营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县级财政从2012年起每年预算2000万元工业发展专项资金,其中:1000万元用于鼓励发展煤炭产业、500万元用于工业园区发展、500万元用于中小企业发展;鼓励金融机构把民营企业作为重点服务对象,开展对民营企业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以担保体系建设为重点,鼓励民营资本组建各类担保、投资公司,健全融资、担保、信用三个体系建设,通过搭建“中小企业担保贷款基金“融资平台和”、银企对接服务平台等
2方式,为缓解融资难发挥了积极作用;根据全县民营经济发展的实际,每年储备一定数量的民营经济用地,保证了民营企业建设用地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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