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供一业”宣传栏资料(2017第二期)[共5篇]
三供一业工作研习报告第二期
一、关于三供一业工作的政策依据
1.国务院:《国务院关于印发加快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16‟19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关于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6‟45号)
2.财政部:《财政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财预„2016‟6号)、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下放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资„2016‟31号)、《财政部关于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有关财务管理问题的通知》(财企[2005]62号)3.烟草:国家烟草专卖局中国烟草总公司转发《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关于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的通知(国烟财„2016‟308号)、云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印发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总体实施方案的通知滇烟工整顿(„2017‟197号)
4.当地政府:关于做好驻昆中央省属企业有关事项的通知(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国资委市财政局关于驻昆中央和省属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昆政办„2017‟11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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