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医疗保险对农民生活的影响调查报告
——以山东省莱阳市濯村为例
一、实践背景
西方国家在建立社会农村医疗保险保障制度之初,工业化程度一般都已较高,由于这些国家农民少,所以他们的保障对象主要是企业职工,并没有单独的农村医疗保险。
我国与西方国情存在巨大差异,我国由于农民多,农业生产力落后,农村缺乏社会保障,这给劳动力的自由流动、农业资源合理配置和农业现代化造成了严重障碍。加上历史和现实的原因,我国经济呈现出极不均衡状态,二元性特征突出,城乡差距较大。
从城乡居民收入水平来分析,城镇居民收入始终高于农村居民,并且有不断扩大的趋势。笔者查阅了官方给出的一些资料,包括央视新闻和百度学术里的一些文章以及国家统计局发布的一些文章,发现1978年至1985年7年间,城乡居民收入水平差距基本保持在410元左右。1985年以后,城乡居民收入水平差距明显拉大,并且呈现不断加剧的倾向。2000年一季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632元,是农村居民人均现金收入587元的2.78倍,城镇居民收入增长幅度高出农村居民2.8个百分点。到2010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与农村居民人均收入之比扩大到3.15倍,增幅差距也扩大到5.9个百分点。
并且由于中国实行城市福利制度,城镇居民享受大量隐性补贴,如住房、医疗福利、财政价格补贴等,实际收入差距更加巨大。
百度词条中提到:“由于受经济条件的制约,在农村,“小病挨、大病拖、重病才往医院抬”的情况司空见惯,因疾病导致贫困现象严重,在2015年百度文库给出的数据中我发现:农村需住院而未住者达到41%;西部因病致贫者达300—500万。农村的贫困户中70%是因病导致的。”
该词条还指出自1985年以来,虽然农村居民收入虽然也在不断增长,但增长幅度明显小于城镇居民。而医疗保险费用仍在不断地上升,农民因为自身经济收入不足,仅靠务农赚取的费用不足以解决医疗问题。
因此,实行农村医疗保险制度,是我国社会保障的一部分。我国农业人口占全国总人口的63.91%,农村医疗保险,可以使广大农民享受到农村医疗保险的实惠,同时也是社会保障的一项重要内容,更是我国经济建设的重要环节之一。而且国家对医疗问题投入比重不断加大,截止到去年,在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文章中指出我国在医疗总费用的投入占gdp的5.2%,总费用约2万亿元。
但是,农民由于自身的一些原因,到底能不能真正了解农村医疗保险并合理利用国家政策带来的好处仍是一个问题。因此调查农民对医疗保险的认识情况,观察医疗保险政策的实施对农民生活的影响是很有必要的。
本次实践以山东省烟台市莱阳市姜疃镇濯村为例,深入农村,调查农民对农村医疗保险的认知程度以及实行医疗保险给农民的生活带来的影响。莱阳市濯村是莱阳建村较早的村庄之一,是一个具有悠久历史的村子,并且地处莱阳市区南20公里的五龙河畔,人口众多,耕地面积广,以濯村为调查对象具有很强的代表性。
二、实践经过及发现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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