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卫生设施项目建设工作汇报
乐安县中央补助地方公共卫生项目和卫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资金使用情况汇报
省卫生厅督查组领导:
根据卫生厅赣卫项管字【2012】
5号文件《关于开展2012年上半年中央补助地方公共卫生项目和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项目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县对中央央补助地方公共卫生项目和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的资金进行了自查,重点自查了项目的实施及资金管理、拨付、使用等情况,现将2010年我县中央中央补助地方公共卫生项目和卫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执行情况汇报如下:
一、县情概况
乐安县位于江西省中部,抚州市西南部。全县共辖9镇6乡、1个垦殖场,175个行政村,国土面积2412.59平方公里,人口36.4万,其中农村人口34万,属国家级重点扶贫开发县。全县共有县直医疗卫生机构8个,乡镇卫生院20个,村卫生所205个。全县卫生技术人员986人。县乡村三级医疗机构网点基本健全,做到了初级卫生保健的全覆盖。
二、中央补助地方公共卫生项目
自2010年以来,我县共得到中央补助公共卫生项目31个,资金总额为5358.38万元。为全面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任务,我局严格按照《江西省卫生事业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及其他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的相关规定和办法规范专项资金管理,及时、足额、合理的下达到项目执行单位,无挤占、挪用和虚报冒领情况出现,同时对项目单位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跟踪和监督,并定期对专项资金进行检查,使专项资金充分发挥效应。具体情况为:
(一)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
1、项目完成情况
2010-2011年共完成居民健康档案182568份,健康教育
412651人次,0-6岁儿童保健40249人,孕产妇保健19158人,高血压病例管理20197人,糖尿病病例管理7135人,重症精神病管理1315人,老年人保健19529人,预防接种269972针次。
2、资金使用情况
2009-2011年上级下达我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金1582.4万元,中中央补助1448.2万,省级补助134.2万元。共拨出资金1410.69万元,结余资金171.71万元。
(二)农村改厕
1、项目完成情况
2010年我县改厕任务数1600户,完成验收数1593户;2011年我县改厕任务数2000户,完成验收数1621户。
2、资金使用情况
(未完,全文共3018字,当前显示949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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