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信息传递管理办法
质量信息收集传递分析管理办法
1目的及适用范围
1.1为规范药品质量信息的收集、传递、汇总、分析等药品质量信息管理工作,加强企业内部与质量有关的数据、资料、记录、报表、文件等收集、整理、汇总,定期开展质量分析、评价、评审,特制定本办法。
1.2本办法适用于云南省丽江医药有限公司采购部、销售部、质管部、物流部药品入库验收、药品在库养护、药品出库复核、药品销售及售后服务过程中各环节的工作。
2参考文件
《药品管理法》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实施细则》
3术语
3.1质量信息收集。通过各种方法(网络信息、电话通知、传真e-mail等)收集有关商品质量、管理的相关信息的工作。
3.2质量信息传递;将收集到的各种质量信息通过电脑系统或传真等方法传递给相关的部门或个人的过程。
3.3质量信息汇总。将所收集的商品质量信息进行一个分类、汇总。
3.4质量信息分析。定期对所有收集到的质量信息进行统计,针对质量信息的类别分别分析。
4职责
4.1采购部
4.1.1负责将供货厂商通知的有关质量信息传递给质管部。
4.1.2负责对质管部传递的质量信息及时的采取相应的措施。
4.2质管部
4.2.1负责收集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发布的药品质量信息。
4.2.2负责收集各种质量信息,并转发给相应部门或个人,并对收集的所有质量信息进行统计分类及汇总。
4.2.3负责对客户的质量查询、质量反映和质量投诉等问题,认真做好记录,填写各种报表,查明原因,分析问题,采取有效处理措施,确保药品质量。
4.3销售部
4.3.1负责及时的向质管部反馈有利于本公司的相关质量信息。
4.3.2负责对质管部反馈的相关质量信息的分析结果进行及时的处理与执行。
4.3.3负责按要求发放、回收质管部所制定的《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情况反馈表》(附件1)和《经营药品质量征询意见表》(附件2)。5工作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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