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信息传递管理办法
四川西昌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信息传递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促进生产经营管理信息在内部各管理层级之间的有效沟通和充分
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证监会等五部委《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四川西昌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
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内部信息传递”,是指公司内部各管理层级之间通过内部
报告形式传递生产经营管理信息的过程。
第三条公司内部信息传递注重防范下列风险:
(一)内部报告系统缺失,功能不
健全,内容不完整,影响生产经营有序运行;
(二)内部信息传递不通畅,不及时,导
致决策失误,相关政策措施难以落实;
(三)内部信息传递中泄露商业秘密,削弱公司
核心竞争力。
第四条公司通过建立科学的内部信息传递机制,全面梳理内部信息传递过程中
的薄弱环节,强化内部报告管理,明确内部信息传递的内容、保密要求及密级分类、
传递方式、传递范围以及各管理层级的职责权限等,促进内部报告的有效利用,充分
发挥内部报告的作用。
第二章内部报告的形成
第五条公司依据发展战略目标、年度经营计划和风险控制要求,针对各管理层
级对信息需求的详略程度,建立以业绩考核标准为中心的层次分明的内部报告指标体
系,具体包括:
(一)满足使用者信息需求的统计报表和分析报告;
(二)过程导向指标,包括线损水平、供电可靠性、电能质量、供电量、电费回收
率、工程进度偏差、应急响应速度、客户满意度指数、安全事故数、员工培训率和年
均培训时间、员工满意度指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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