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条例[最终版]
班级量化管理条例
奖分部分
1.卫生大扫除获当周年级第一名,奖该组同学1分\人。
2.文艺汇演得一等奖,奖参加表演的同学5分\人。
3.运动会中获奖前三名奖2分/人次,对获得名次的同学奖励1分。
4.在学校组织的考试中成绩进入班级前十名,奖励现金20元,18元,…2元(依次递减),设进步奖三名,建立现金5元。
5.积极参与学校或班级组织的各项活动、竞赛等,奖0.5分。
6.班干部半期考核中,表现突出的,奖励现金10元。
7、班干部其考核表现突出的,评为班级优干,并进行物质奖励。
8、积极做好人好事的,奖励0.5分。
9、一个月未请过假,未迟到过的同学,奖1分。
扣分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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