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州食品药品监管局2016年公开考调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实施方案
根据《毕节地区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实施办法》(毕署人字〔xx〕131号)、《大方县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方党办通字〔xx年)86号)和《大方县事业单位聘用暂行办法》(方党办通字〔xx年〕88号)文件精神,经中共大方县委、大方县人民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聘教育系统财会人员35名(其中34名为乡镇中心校财务人员)、工程管理人员1名;计划生育系统乡镇技术管理人员50名;牛集水管所(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名、官田水管所(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名。为确保考聘工作顺利实施,圆满完成县委政府安排的本次考聘任务,切实解决我县基层事业单位人员紧缺的实际困难,特制定本方案。
一、公开考聘的原则及程序
考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考试、面试,严格考核的办法,实行公开条件,公开报名,公开考试,公开监督,公开聘用。按照制定考聘计划,发布考聘公告,组织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政审,确定拟聘人员,公示考聘结果,完善聘用手续的程序进行。
二、考聘职位
具体职位见《2010年大方县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考聘工作人员职位表》。
三、考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教育系统考聘对象及范围
大方县户籍,未就业不在编的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应、往届毕业生(04职位不限户籍)。
(二)计生系统考聘对象及范围
1、01职位。未就业不在编的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往届毕业生,不限户籍。
2、02职位。未就业不在编的具有国家承认学历医学类大专及以上学历应、往届毕业生,不限户籍(外县户籍的考生必须持有执业资格证或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本县考生持有执业资格证的学历可放宽到中专)。
3、03职位。未就业不在编的具有国家承认学历护理类大专及以上学历应、往届毕业生,不限户籍(外县户籍的考生必须持有执业资格证;本县考生持有执业资格证的学历可放宽到中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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