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家湾生态环境治理汇报材料
完善生态环境社会治理机制
[提要]生态可持续发展已成为一个重大的社会管理问题。无论是生态管理主体、管理体制,还是管理观念等方面都需要创新。从具体路径分析,包括从单一政府管理主体向多元社会管理主体转型,由行政命令管理体制为主向建立多方协商的社会管理体制转型,由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为目标向“以人为本”为目标转型。
关键词:生态建设;可持续发展;社会管理
中图分类号:d63文献标识码:a
收录日期:2018年5月4日
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建设美丽中国”是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之一。完善生态社会治理机制是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与现实要求,这需要从治理理念、治理主体、治理方式等关键环节着眼,提出有针对性的对策建议,进一步推动我国生态治理体系的不断完善。
一、促进生态可持续发展必须加强社会治理
(一)加强社会治理有其现实必要性。近些年来,随着很多污染环境企业被取缔、许多污染环境的行为被法律明文禁止、环境执法力度明显增强、环境公益诉讼制度逐步运行,我国生态环境有了很大改观。但同时,我国生态环境仍然面临的严峻形势以及环境污染对民众生活质量的不良影响,一到冬季北方乃至全国蔓延的雾霾以及由此导致的停产、停学和造成大批呼吸道患者的形成;再如一些企业偷排偷放造成江河湖库水域普遍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许多近岸海域乃至沙漠地区都在遭受日益严重的污染,而一些地区土地荒漠化以及水土流失使得当地的生态环境变得更加脆弱,物种数量减少,有些物种濒临灭绝。无论是城市还是农村,无论是发达的沿海地区还是落后的西部地区,环境污染和破坏都相当严重,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受到了严峻的挑战。
(二)加强社会治理是综合协调各种生态社会利益关系的重要手段。保护生态环境,表面上看是人与自然环境的问题,是主体(人)―客体(自然环境)关系问题,但实际上是不同群体之间的环境利益问题,大到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之间的碳排放之争,小到企业排污,以及我国当前经济发展中的资源环境保护问题、生态旅游问题、退耕还林等诸多问题,其本质都是自然生态资源无法有效满足现有人类需求所引发的矛盾。当然,说到底是关系全体人类及其后代能否享受应有的环境权益问题。面对这样错综复杂的利益关系,需要发挥各方社会主体力量,采取多种举措实现综合治理,才能平衡各种关系,从整体上推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共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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