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分局18年度工作总结
2013年上半年,第一分局在市局党组织的正确领导下,认真学习领会党的十八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区、市两级地税工作会议精神,努力践行“人民税务为人民”的治税宗旨,切实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着力提高内部管理水平和税收工作质效,优化纳税服务,推进税源专业化管理,主动适应形势变化,积极应对新“国五条”出台导致乌市房产交易契税业务量
猛增的突发事态,全局各项工作得到了有序、有效地开展。
一、上半年工作回顾:
(一)组织收入情况
截至6月28日,我局共组织全口径税收收入228800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增收43572万元,增长23.52%。完成地方级税收收入206835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增收37654万元,增长22.26%。完成全年一般预算计划任务442000万元46.78%,与计划进度相比差14165万元和3.22个百分点。其中金融保险业税收收入累计完成154980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增收14600万元,增长10.4%;契税累计收入57246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增收21454万元,增长57.94%。
(二)税收专业化征管方面
自今年起,全市金融业税收征管移交我局管理。我局在认真做好与各区县局管户资料交接的基础上,对征管系统内企业的基本信息进行逐一比对,对系统内信息进行规范性整理,并针对金融业税收管理实际及时调整、完善了我局税收征管流程。目前,我局共有企业管户337户,其中独立核算企业202户;非独立核算企业135户。半年来,针对税收专业化管理做了以下征管工作:
1.加强税源分析,层层落实工作任务。
针对新移交的金融业管户,我局积极组织税收管理员开展税源调查,通过深入企业了解情况及认真分析历年来企业税收情况的基础上,将全年收入计划及时进行分解。并建立了日抓进度、旬抓分析、月抓通报检查的收入分析机制,定期召开局长办公会议进行收入汇报和分析,通过对收入的深入分析发现潜在税源以及征管中存在的问题并及时整改。
2.严格进行减免税审批工作。
在减免税及退税工作中,严格按照政策法规执行,对所有案卷仔细审核。上半年,对符合条件的保险企业批准退税4620.07万元。契税减免税工作受理办结31户,减免房产契税金额1062.63万元,减免土地契税金额85.73万元。
3.认真完成2012年度12万元以上个税申报工作。
根据市局要求,我局对此项工作进行了精心部署和安排,由征收、管理、税政等三部门协同配合,历时三个月,圆满完成了金融行业年12万元以上个人所得税的申报、审核、录入及汇总等各环节工作。管户中有6113人进行2012年度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超额完成市局下达2500人的任务。申报年所得额148901万元,应纳税所得额115046万元,应纳税款19538万元,已扣缴税款19538万元,开具完税证明6113份。
4.认真做好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
根据区局、市局关于做好汇算管理工作的要求,结合我局金融行业专业化管理的实际特点,制定下发了2012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工作安排,明确了企业汇算的范围、时间、资料报送,对本局开展汇算前期准备、审核、后续管理提出了具体详细的工作要求。同时聘请了专业老师对辖区内51户需进行企业所得税汇算的小额贷款公司与典当行进行培训,通过培训加强企业对汇算清缴工作的认识,做好汇算清缴工作顺利开展的基础性工作。经统计,我局参加2012年度汇算清缴企业有53户,汇算企业实现营业收入5.59亿元,主营业务成本1.11亿元,实现营业利润3.31亿元,实际应纳所得税额4976万元,已预缴3653万元,应补缴所得税132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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