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抵退税
一、适用新免抵退税管理办法的企业范围:
经主管国税机关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且具有独立核算和实际生产能力的企业和企业集团。具体上包括所有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具有进出口经营权的内资生产企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出口自产货物继续实行免征增值税办法。
二、办理免抵退税之前需要做的准备工作:
1、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的认定。
2、办理出口退税登记证。
3、企业必须及时取得出口退税联的《出口货物报关单》和出口退税联的《外汇核销单》
4、指定专人负责出口退税工作。并要求其学会使用企业版免抵退税申报软件。
三、办理免抵退税的日常事务操作:
(一)、进料加工合同的登记备案和合同核销手续:
1、进料加工业务的登记。开展进料加业务的企业,在第一次进料之前,应持进料加工贸易合同、海关核发的《进料加工登记手册》并填报《生产企业进料加工登记申报表》,向征税机关办理进料加工登记备案手续。
2、转厂报关单的原件与复印件核对工作。从税款所属期2002年1月1日起,企业上报的所有的转厂进出口报关单复印件必须事先同原件进行核对无误后,在报关单复印件上写上“与原件相符“字样,并加盖企业公章后,连同报关单原件一起上报给主管国税征收分局进行核对,以确保企业上报报关单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只有通过国税部门核对无误的转厂报关单企业才可以拿去海关核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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