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抵退税
绍兴县国家税务局:
本公司系****有限公司,于**年**月**日经核准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年**月**日经核准办理税务登记证,**年**月**日被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年**月**日出口认定,税务登记证号为****,法定代表人系***,经济性质为***,职工人数现有**人,其中外贸业务员*名,厂区面积**平方米。本公司生产经营地址位于****,经营范围为***。现有专业财务人员***人,办税员为***。能准确核算进项、销项税额,能全面设置总帐、明细帐、现金日记帐、银行存款日记帐、仓库帐等有关帐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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