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规范停车场收费管理的通知[大全5篇]
关于启动地下公共停车场收费系统的通知相关业主:
南部商务区地下公共停车场经过一年多时间的试运行,设施设备管理力量、运行机制等方面已基本筹备到位。经研究,决定自2012年4月1日起,启动商务区地下公共停车场收费系统,实行记时收费。具体规定如下:
一、停车场收费标准。按(鄞价【2011】
114号文件)核定的收费标准实施收费停车。即。停放1小时(含)不收费;5小时以内(含免费1小时),每辆每次3元;10小时(含)以内(含免费1小时),每辆每次5元;连续停车时间超过10小时以上24小时内收费10元。收取停车费用后请车主主动向车辆收费员索取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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