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整顿和规范机动车停车场收费行为的实施
青岛市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
青整房办字[2002]11号
关于贯彻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的通知》
的实施意见
各区、市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的通知》(青政办字[2002]33号)已经发布执行。为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推进房地产业持续、健康、稳步发展,根据建设部、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监察部《关于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的通知》(建住房[2002]123号)精神,青岛市政府决定,自9月9日至11月上旬,在全市范围内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现将《青岛市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检查1
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并结合各市、区房地产市场实际情况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工作内容
各市、区行政区域规划范围内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的企业,1995年至1998年各类房地产开发建设用地及其交易行为;1998年以来开发建设用地及房地产项目开发经营行为。
二、工作措施
(未完,全文共1609字,当前显示487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