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旅游景区景点管理规定(草案)
旅游景点规定、须知旅游规定与须知:
一、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旅游资源的义务,有对破坏旅游资源行为进行制止、检举、控告的权利。
二、旅游者的合法权益受法律、法规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三、旅游者进行旅游活动,享有下列权利:
1、了解旅游服务的真实情况,要求旅游经营者提供服务的、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
2、自主选择旅游经营者及服务方式,自主选择旅游商品或服务;
3、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等公平交易条件,拒绝旅游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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