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实践与思考(改) (1)
对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实地督查的思考
为规范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提供了法律依据,国家陆续出台了《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等相关的法律法规,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也随之步入逐渐规范、系统、完善的轨道。但是从现阶段我县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的实践来看,登记管理机关仍然存在着监督管理不到位的现象,严重制约了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的开展。
一是登记管理部门存在重登记轻管理现象。由于登记管理部门人员少,平日忙于处理日常登记、变更业务,很难经常下单位检查监督,造成监督管理难到位。二是监管手段疲软。《条例》和《实施细则》明确了登记管理机关对事业单位进行登记管理和处罚的规定,然而实际运行中,有的单靠登记管理机关无法做到,有的缺乏刚性制约措施,难以落实到位。对于事业单位没有及时设立、变更、年检及其它一些违规活动,《条例》及《实施细则》没有赋予登记管理机关刚性抓手,只能通过说服教育加以纠正,监督执法强度较弱,独立处置能力有限,工作被动,力不从心,影响了登记管理工作的深入开展。从另一个角度来看,事业单位都在一定区域内承担特有的社会职能,如果事业单位不按规定办理登记,登记管理机关也不能强行阻止其履行原有的社会职能,1
从而出现尴尬局面。
(未完,全文共1763字,当前显示548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