砖井镇关于创建全国科普示范县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和中国科协《关于开展2011—2015年度全国科普示范县(市、区)创建工作的通知》(科协办发普字〔2011〕38号)精神,加快实施“科教兴潼”和可持续发展战略,充分发挥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重要作用,加快科技成果的转化,提高全县人民的科学素质,争创2011—2015年度全国科普示范县,为圆满完成创建任务,现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xxxx”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党的xx大提出的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和《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以下简称《全民科学素质纲要》)总体要求,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坚持“政府推动、全民参与、提升素质、促进和谐”的方针,统一部署,整合资源,形成大联合、大协作的科普工作格局,动员和组织全社会力量全面推进科学素质工程的实施,真正使科普工作制度化、群众化、社会化和经常化,实现科普设施不断完善,科普队伍逐渐壮大,科普手段不断创新,科普网络更加健全,科普成效显著增强,努力把我县全民科学素质建设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为我县经济、科技和社会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的基础保障。
二、工作任务
(一)推动科普工作制度化,形成科普工作社会化大格局
1、制订科普工作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结合我县实际,把规划纳入我县国民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精神文明建设规划,把科普工作列入各级领导班子任期目标责任范围,列入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推动科普工作制度化。
2、健全科普工作协调领导制度。县四套班子领导每年定期听取工作汇报不少于2次,并及时解决科普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提出指导意见。
3、继续实施《全民科学素质纲要》。把此项工作纳入党政领导机关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并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表彰、奖励范围,每年表彰和奖励在科普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
(二)全面实施《全民科学素质纲要》,提高我县公众的科学素质
1、积极实施未成年人科学素质行动。以培养科学兴趣、创新意识和动手动脑能力为重点,与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紧密结合,扎实推进未成年人科学素质行动。教育、科协、共青团、妇联等部门积极合作,因地制宜广泛开展课外科技兴趣小组、校园科技节等丰富多彩的科技活动,全面提高我县中小学生的科学素质,每年组织2次以上一定规模的青少年科技传播行动或科技竞赛等活动,在校中小学生参与率不少于90%。整合校外科普资源,利用青少年科技中心和科普活动室为提高青少年科学素质服务。充分发挥青少年科技辅导员的作用,加强中小学科学教育师资、科技辅导员队伍建设。加强和完善青少年科普教育基地、科技教育特色学校建设,到2011年底,全县建立2所以上科技教育特色学校,2处以上市级科普教育基地,1处省级科普教育基地。
2、积极实施农民科学素质行动。开展多种形式的农民实用技术培训和科学文明生活方式等方面的科学素质教育,制订培训规划、年度计划和教学大纲,充分发挥农函大、远程教育机构、农村科技学校和科普网络教育在农民科技培训中的作用,确保每年有90%以上乡镇干部和80%以上村干部及农村党员劳动力接受科技培训。实施“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发挥科普惠农服务站、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农村科普示范基地在农民科技培训中的示范辐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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