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工程管理办法
伊旗昊达煤炭有限责任公司煤矿工程验收管理办法
为了进一步完善制度,规范各类工程验收工作,切实抓好工程质量管理,夯实安全生产基础,推动矿井质量标准化建设健康发展,并达到节约生产成本,降低各类工程造价,按照“所有工作量必须经过验收把关”及“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现制定各类工程验收管理办法。
第一节井工矿务工程、机电安装及专项工程
一、验收原则
依据昊达矿制定的《工程质量管理制度》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作业规程》和国家规定的工程验收规范为依据进行质量验收。
二、验收机构(按项目划分领导小组)组长:张雄
副组长:高华(地面工程)杨旭林(综采设备安装、撤除)丁建平(机电设备安装、撤除)豆江海(矿务工程)王贵亮张继光(安全设施)杨登科(专项工程及矿务工程)
成员:王世宽郭建平王新智刘成斌高林
三、质量验收职能划分1.生产技术部:
负责牵头采掘工作面检查、监督、工程质量验收;
负责牵头各类通防设施、风门施工等有关通防方面施工验收。领导现场应急安排的工作量、隐蔽工程及各单位零星工作量验收,并要求没有验收相关部室签字不予承认和结算。
2.机电部。负责各类机电设备及综采设备的安装、撤除等工程验收工作。
3.安全调度室。负责牵头开工验收,相关部室和单位参加;验收合格同意后并在开工验收单上签字,施工单位方可组织生产。调度室应急安排的工作由调度室牵头组织验收。
4.地面和井下临时单项工程必须依据矿方业务联系规定的标准,由主管业务部室牵头组织验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牵头验收”的原则进行。
三、专项工程管理
1、开工前必须由生产技术部组织有关单位和部门进行施工图会审,会审后由组织方整理图纸会审纪要,与施工图一并下发施工单位。
2、施工前必须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作业规程,审批程序按矿生产技术部规定执行。
3、坚持工程开工、停工、复工报告制度,工程开工、停工、复工报告由施工单位填写,矿主管部门签注意见,修改后批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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