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被征地农民情况汇报
被征地农民生活保障试点工作情况汇报
县委、县政府:
为认真贯彻永政发[2008]26号文件精神,我县从今年10月正式启动被征地农民社保试点工作,试点设在浯溪办事处浯溪、椒山两个村。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等有关成员单位的紧密配合下,试点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一、前段时间试点工作情况
第一阶段(调查摸底阶段)已完成。经统计。浯溪村总人口1100人,其中第四年龄段(女性55周岁及以上,男性60周岁及以上)140人,第三年龄段(女性45周岁至55周岁,男性50周岁至60周岁)112人,第二年龄段(女性16至45周岁,男性16至50周岁)620人,第一年龄段(16周岁以下)228人,均为新失地农民(即2008年10月16日永政发[2008]26号文件下发后被征地农民);椒山村总人口2583人,其中第四年龄段380人,均为老失地农民(即2008年10月16日永政发[2008]26号文件下发前被征地农民)。目前第二阶段(缴费发放阶段)正在进行中,预计在2011年12月20日之前完成两村参保群众的缴费工作,2011年12月28日之前完成两村基本生活保障费的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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