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乌市公办小学初中借读生招生实施办法
2014南山区小学初中积分入学实施办法
(2014年修订稿)
为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招生行为,促进教育公平,维护社会稳定,保障符合在深就读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合法权益,同时也为了使我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积分入学方案更加科学合理,根据深圳市教育局《关于义务教育公办学校试行积分入学办法的指导意见》(深教【2013】
100号)和《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4—2015学年度义务教育阶段新生招生工作的通知》(深教〔2014〕99号)的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及2013年“积分入学”的试行情况,现制订并发布《南山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积分入学实施办法(2014年修订稿)》。
一、积分项目
积分入学的对象包括所有深圳户籍学生和符合市政府“1+5”文件规定的非深户籍学生,享受政府相关政策优惠人员的子女按市、区有关规定办理。
【详见下一页积分表】
按照市政府“1+5”文件规定,结合我区多年的实践和实际情况,共设置4个积分项目,满分为100分。
》》》深圳1+5政策解读
(一)申请入读学生户籍情况(满分为30分)
1.深圳户籍分为3类
2.非深圳户籍分为3类
(二)申请入读学生家庭住房情况(满分为40分)
同一套房屋原则上按照一个学制(小学六年、初中三年)的时间安排一次学位,连续提出申请的,学位紧张的学校不保证就近入读。
1.购房分为6类
2.租房分为7类
(三)申请入读学生计划生育情况(满分为20分)
按家庭子女数及申请者属家庭中第几胎的情况分为8类
(四)申请入读学生父母就业情况(满分为10分)
1.申请入读学生为深圳户籍儿童少年的,无需查验父母就业情况,自动赋予满分。
2.申请入读学生为非深圳户籍儿童少年的,需查验父母就业情况(有无劳动保障卡或营业执照),分为2类。
二、积分的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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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