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煤矿机械设备管理制度
为适应我矿安全生产的发展需要,加强机械、配件管理,提高生产技术装备和经济效益,保证设备正常运行。根据集团公司文件精神并结合我矿生产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1、机械设备管理应依靠科学技术进步,促进生产发展和预防为主,坚持维护和计划检修相结合,技术管理与经济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2、机械设备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对企业设备进行综合管理,做到全面规划,合理选购,及时安装,正确使用,精心维护,科学检修,适当改造和更新,以不断改善和提高企业的技术装备和素质,充分发挥设备的效能和投资效益。
3、机电科是机械设备管理的职能科室,负责全矿机械设备的管理工作。
4、按照设备综合管理的要求,机械设备的增置计划编制应由机电科会同生产科、企管科、计划科、财务科和使用单位参加,进行技术经济论证,要从安全生产、经济效益和环境保护的角度正确选型,合理编制。
5、设备到货后,由供应科、企管科、财务科、机电科参加共同验收,严把设备质量、备件、专用工具、资料验收关,所有设备必须“四证”齐全(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煤安标志证、防爆合格证),无误后方可填写“设备到货验收单”,办理入库手续;登记入帐,同时将技术资料收集存档,并建立设备“三证”档案,矿用设备无煤安标志或煤安标志与实物不符的,严禁入库、发放和投入使用。租赁设备到货后,要对照租赁合同或租赁计划登记、编号、建帐。大型固定设备要建立技术档案,内容要齐全。设备调转时技术档案要跟随。一般设备要建立设备管理卡片,卡片内容要全面准确。
6、设备安装要严格按设计方案、安装规范和施工措施进行。新安装的机电设备由机电科、安检科、施工单位、使用单位到现场共同验收,验收合格后办理交接手续方能投入使用。主要设备要有安装记录、试验报告和验收报告并整理登记建档。
7、机电科设备组负责机电设备的日常管理工作,即机电设备的验收、发放、检查、移交、回收等。坚持执行设备不完好不下井,防爆设备未经防爆设备检查员验收或验收不合格不许下井、无煤安标志不许下井制度。设备管理人员及防爆设备检查员要对所管设备做到数量清、状态明、资料全,帐、卡、物相符。
8、矿属机械设备使用单位要设一名机电队长(或兼职),负责本队的机电设备管理工作,并设一名专职设备管理员负责办理设备的领用、交接、回收及使用中检查、维护和管理工作,并要严格按照设备操作(使用)维护规程和完好标准进行使用与维护。各机电队长是本单位设备管理的责任人。
9、全矿机械设备“三率”必须达到90.5.1要求,奋斗目标事故率为零。各单位在用中的机电设备综合完好率必须达到以下要求:(1)大型固定设备100%;(2)生产区队设备91%;(3)辅助区队设备要达到95%;(4)地面的设备要达到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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