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坑乡创建省级生态县实施方案
阜山乡创建省级生态县实施方案
根据《青田县创建省级生态县实施方案》和《青田生态县建设规划》以及《青田县省级生态县创建目标责任书》的要求,为进一步完善和巩固阜山乡省级生态县创建成果实现,确保顺利通过省级生态乡复查,结合我乡实际,经乡党委、乡政府研究决定,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关于“美丽村居,和谐家园”建设要求,紧紧围绕“深化接轨温州,打造世界青田”发展战略,统筹经济、社会发展和环境保护,通过优化调整产业结构,发展生态经济和循环经济,实施生态保护、改善生态环境状况,提高人居环境质量,促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生态文明。
二、总体目标
通过扎实有效的创建活动,使我乡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和谐发展,
各个领域基本符合可持续发展要求,达到省级生态乡标准要求,确保我乡于2011年顺利通过省级生态乡的考核验收,为实现青田生态县的创建做出贡献。
三、具体任务
1、成立省级生态乡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创建工作方案;确定生态乡创建工作分管领导、联络员各一名,落实具体工作,协调解决生态乡创建有关问题,并负责半月一次按时向县生态县创建指挥部(生态办)书面报告各项创建进度;6月25日前上报本单位半年工作总结,12月20日前上报年度工作总结;按时完成县生态办交办的各项任务;分管领导和联络员名单、创建领导小组文件和创建工作方案均于3月底前上报至指挥部。
2、领导班子全年研究生态县建设工作不少于12次,组织干部职工学习生态环保知识12次以上,及时总结生态建设工作;认真实施生态建设规划。
3、进一步完善和巩固省级生态创建成果,确保顺利通过省级生态乡复查。
4、加大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力度,确保辖区内开展生活污水治理的行政村50%以上;加快乡政府所在地生活污水集中处理配套管网工程建设,确保建成区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70%以上,并于5月底前投入试运行。
5、制定农村环境综合治理计划,深入实施“五整治一提高”工程,完成年度治理任务,确保“五整治一提高”工程覆盖60%的行政村;50%以上行政村被命名为县级以上生态村。
6、农村生活饮用水供水单位出厂水卫生合格率达到95%。
7、加强农村饮用水源地保护与管理,确保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100%。
8、开展二至四次生活垃圾集中大清除行动;建立健全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确保乡政府所在地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处置率达到90%以上;村村建有保洁队伍,定期清扫、清运垃圾。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处置行政村比例达100%;重点确保乡政府所在地、主要交通干线及生态县验收路线沿线村庄卫生整治,五乱堆、乱倒垃圾现象。
9、主要农、水产品有机、绿色及无公害产品种植(养殖)面积的比例达到40%。
10、加强监管,确保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达到90%以上,且无危险废物排放;加强医疗废物管理,确保医疗废物处置率达到100%。
11、切实加强辖区内河道整治,确保建成区河沟池塘环境整治率在80%以上。
12、加强辖区内绿化建设,组织开展村庄、道路、河道沿岸、房前屋后等环境绿化,确保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12平方米以上。
13、贯彻落实《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环保“三同时”制度,确保环评和“三同时”执行率均为100%;完成辖区内减排企业的减排任务;做好环境维稳工作,杜绝因环境问题或生态破坏引发的群体性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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