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质量核验汇报材料
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程序
(核验制)
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由建设单位组织,勘察、设计、监理、施工、使用(管理)等单位参加验收,监督站参加并核验工程质量。
一、验收条件:
1、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2、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技术资料,主要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的试验报告齐全;
3、有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表c-
8、表c-
9、表c-
7、表c-10);
4、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表c-5);
5、特种设备安装已经技术监督局等专业部门验收合格,并出具使用许可文件;
6、室内环境检测和生活给水检验报告齐全,检测指标符合国家标准。
二、竣工验收申报资料:
1、建设单位提交资料。《单位工程竣工初步验收报告》(表c-3)、《单位工程质量核验申请表》(表c-12)、《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实施方案》(表c-13);勘察单位签署的《勘察单位工程质量检查报告》(表c-8)、设计单位签署的《设计单位工程质量检查报告》(表c-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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