柴草清理告知书2
告知书
农户:
为进一步消除农村火灾隐患,着力改善农村环境面貌,按照县镇两级政府部门通知,经村委会研究决定,现就农作物秸秆及柴草堆放的相关要求告知如下:
1、农作物秸秆一律不得上棚上圈以及房前屋后、沿村社主干道堆放,必须按照村委会统一规划的集中堆放点堆放。
2、农作物秸秆如确需回院,必须采取青黄贮、粉碎、打捆包膜集中堆放。
3、露天堆放的农作物秸秆必须远离居民点及相邻农户,留有足够的消防通道并覆盖。
(未完,全文共695字,当前显示204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
此文章为6点公文网原创,稍加修改便可使用。只有正式会员才能完整阅读,请理解!
会员不仅可以阅读完整文章,而且可以下载WORD版文件
已经注册:立即登录>>
尚未注册: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