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城村委会三资监督管理制度
石滓乡村(居)“三资”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收支行为,管理用好集体资产、资源、资金,规范我村“三资”管理工作,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财务管理制度
1、依法、合理组织收入,加强货币资金管理。
2、收入主要包括。上级和部门对村级的专项补助和拨款、兴办集体公益事业“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收入、上级转移支付以及奖励、救济扶贫补助、补偿资金、社会捐赠资金、集体建设征地补偿费,以及各种代收、借贷等其他收入。
3、严禁私设小金库、坐支、截留、挪用或擅自抵顶债务。上级转移支付以及奖励、补助、补偿资金等须直接拨入村集体帐户,统一支付管理。
4、各项支出应做到集体理财、民主管理、公开透明。
5、支出主要包括。办公费、会议费、差旅费、广播通讯等管理费、集体统一经营支出、公益事业支出、生产建设支出、经营性支出、其他经审核许可支出。不得开支招待费。
6、财务开支事项发生时,经手人必须取得合法有效的原始凭证,注明用途并签字(盖章),经村书记和村主任共同审批同意并签字,定期交村民主理财小组审核。大额开支,村民主理财小组审核后须提交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讨论决定。财务开支严禁“白条”做帐。
7、所有开支必须经村纪检小组审核并签字后方可实施。
8、每年年初应当提出当年资金预算方案(包括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方案),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后交村理财小组审核。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方案须履行相关程序,经村纪检小组审核后方可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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