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厂规范化汇报材料(安全社区)
东周水厂安全操作规程
1.消毒安全操作规程
1.1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东周水厂。
本标准规定了液氯钢瓶储藏、加氯消毒操作、自动加氯系统、泄氯吸收安全装置、蒸发器等的安全操作程序和注意事项。
1.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下列标准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改,应使用下列标准的最新版本。
gb11984-89氯气安全规程。
1.3氯气安全
1.滤属于Ⅱ级(高度危害)化学品,直接接触氯气、生产、使用、贮存、运输等操作人员,必须经专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合格证后,方可上岗操作。
2.氯气生产、使用、贮存、运输车间(部门)负责人(含技术人员),应熟练掌握工艺过程和设备性能,并能正确指挥事故处理。
3.氯气生产、使用、运输等现场应配备抢修器材,有效地防护用具及消防器材。
4.生产、使用氯气的车间(作业场所),空气中氯气含量最高允许浓度为1mg/m3。
5.用氯管道系统必须完好,连接紧密,无泄漏。
6.液氯蒸发器、贮罐等,必须装有压力表、液面计、温度计等安全装置。
7.严禁使用蒸汽、明火直接加热钢瓶。
8.严禁将油类、棉纱等易燃物与氯气发生反应的物品放在液氯钢瓶附近。
9.不得将钢瓶设置在楼梯、人行道口和通风吸气口附近。
10.应用专门钢瓶开启扳手,严禁挪用。
11.开闭钢瓶角阀要平稳,严禁强力启闭。
12.严禁使用钢瓶角阀直接调节液氯流量。
13.钢瓶内液氯不能用尽,必须留有部分液氯。充装量为50kg钢瓶应保留2kg以上的液氯;充装量为500kg和1000kg的钢瓶必须保留5kg以上的液氯。
14.钢瓶严禁露天存放,不准存放在易燃、可燃材料搭设的棚架内,必须贮存在专用的库房。
15.在贮罐20m内严禁堆放易燃、可燃物品,贮罐库内应用安全标志。
16.严格执行氯气安全操作规程,及时排除泄露和设备隐患,保证系统处于正常状态。
17.氯气泄漏时,现场负责人应立即组织抢修,撤离无关人员,抢救中毒者。抢修和救护人员必须穿戴有效地防护用具。
18.抢修中应利用现场机械通风设施和尾气处理装置,降低氯气浓度。
19.液氯钢瓶泄漏时转动钢瓶,是泄漏部位处于氯的气态空间。
20.易熔塞处泄漏时,用竹签、木塞做堵漏处理;瓶阀泄漏时,拧紧六角螺母;瓶体焊缝泄漏时,应用内衬橡胶垫片的铁箍箍紧。泄漏钢瓶应尽快使用完毕,返回生产厂。
21.发生泄氯时,严禁在钢瓶上喷水。
22.防护用品应定期检查,定期更换。
23.使用、贮存岗位必须配备两套以上的隔离式面具,操作人员必须每人配备一套过滤面具或其他防护装置,并定期检查,防止失效。
1.4滤瓶储存
1.液氯瓶运行、出氯库时,值班人员必须对液氯瓶的瓶冒、主阀、胶圈、低熔点合金、编号、瓶重、装氯重量、外观等进行检查验收,记录液氯钢瓶的充装情况。
2.氯瓶入库前要逐个称重、进行登记,氯瓶超重和安全附件不全的,严禁入库。
3.氯瓶存放的室内不得有易燃易爆危险物,严禁日光暴晒,据明火10m。
4.空瓶和重瓶要分区存放,摆放整齐,头朝一方,悬挂“重瓶”、“空瓶”标牌。
5.充装量在500kg和1000kg的重瓶,横向卧放,防止滚动,留出吊运间距和通道,赴南方高度不得超过两层。
6.重瓶存放期不得超过3个月。
1.5加氯消毒操作
1.操作人员应熟知有关安全用氯的知识,熟悉加氯机的构造和性能,经过培训后能够独立操作者方可实际操作。
2.检查加氯间内检修工具盒材料是否完备,防毒面具是否完好,是否备有氨水,自动吸氯装置是否正常工作。
3.检查水射器、氯气管道、加氯管计压力水源是否正常。
4.检查加氯机、蒸发器各部件有无故障,氯瓶放置位置是否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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