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某镇农村残疾人工作的实践与思考
康复是残疾人恢复和补偿功能、提高生存质量的重要途径,是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前提和基础。做好残疾人康复工作,不仅可以提高、补偿、改善残疾人的身体功能,使其回归社会,而且有利于提高人权保障水平,促进社会文明进步。为了进一步推进我县残疾人康复工作,本文结合近年来我县残疾人康复工作的实践探索,认真查找存在问题和不足,并提出了进一步推进
残疾人康复工作的几点建议。
一、主要成效目前我县共有各类残疾人24239人(第二次抽调口径),占全县总人口的6.36%。其中持有《残疾人证》的残疾人为6091人,占总人口的1.6%。有残疾人家庭5830户,占全县总户数的4.77%。持证残疾人中,肢体残疾3331人,占54.7%;听力残疾511人,占8.4%;言语残疾269人,占4.4%;精神残疾552人,占9.0%;智力残疾657人,占10.8%;视力残疾771人,占12.7%。近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关心重视下,嘉善县残疾人事业得到了较快的发展,与此相适应,我县坚持以政府为主导,相关部门各司其职,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社会化工作方式,扎实推进残疾人康复工作,努力为各类残疾人提供康复服务,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一定程度上改善了残疾人的功能,提高了生活自理和社会适应能力。主要体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1、残疾人康复工作组织服务网络逐步健全。早在1997年,我县就成立了嘉善县残疾人康复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组织协调全县残疾人康复工作。2002年,全县162个行政村、26个社区、27个残疾人相对集中(20人以上)的福利企业完成了残疾人协会的组建工作。后又相继建立了县肢残人协会、县聋人协会、县盲人协会、县智残人亲友会、县精神残疾人亲友会五个专门协会。2004年县政府善政办[2004]40号文件,转发了县残联等6个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残疾人康复工作意见的通知》,明确提出了我县残疾人康复工作的总体要求、目标和加强残疾人康复工作的主要措施,为残疾人康复工作的开展指明了方向。2005年,各镇相继成立了以镇长为组长,残联、卫生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镇残疾人康复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残疾人康复中心,并逐步推进社区(村)康复站点建设,目前已建11个康复示范站。县、镇、村三级组织服务网络的日益健全,为残疾人康复工作的开展提供了坚实的组织保证。
2、残疾人社区康复工作开局良好。积极推进社区康复工作,把康复服务引入残疾人家庭。确定杨庙镇为社区康复工作试点乡镇,向该镇赠送了康复器材,进行了康复器材进家庭活动。开展了康复需求调查,分别于2006年、2007年开展了两次残疾人康复需求调查,详细了解残疾人分布、残疾类型、家庭情况、康复服务需求、康复目标等情况,并全部建立了康复档案。
3、各项残疾人康复工作成绩显著。积极开展“助听”、“助盲”、“助行”等康复重点工程,使众多残疾人得到不同程度的康复。“十五”期间,全县共完成白内障复明手术814例;语训聋儿26名;系统康复训练低视力患者48名、智残儿童42名、脑瘫儿童14名、肢残成人72名;装配假肢和矫形器95例;供应残疾人用品用具750件,免费赠送轮椅90辆。精神病防治康复工作顺利通过验收。
(未完,全文共6617字,当前显示1317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