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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吸收合并方案

有限责任公司怎么改制成为合伙企业。

网友咨询:请教各位专业人士,数年前,几位股东共同出资成立了一个有限责任公司(建筑类的)。现在根据国家政策,须转变为事务所,是合伙企业。其中只有2位股东有资质成为新事务所的合伙人。但是,新事务所使用的依然是老公司的资源,包括名称,注册资金,工作场地和员工。请问:

1、新老公司之间是否还有任何关联

2、老股东(非合伙人)的利益,如何依法保障呢

公司重组改制律师解答。提问中提到“现在根据国家政策,须转变为事务所”,不知道是什么政策,能否提供该政策。根据法律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无法转变为合伙企业,只能是注销该有限责任公司,然后新成立合伙企业,因此,有限责任公司与合伙企业之间没有关联性;至于如何保障非合伙人的利益问题,公司重组改制律师认为可以根据合伙合同进行约定。

公司合并纠纷来源:

公司合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公司依照公司规定的条件和程序,通过订立合并合同转变为一个公司行为。

★公司合并纠纷的法律适用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七十三条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

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第一百七十四条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第一百七十五条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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