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县工会会员服务卡管理暂行办法(试行)—最后定稿
丰县工会会员服务卡管理暂行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工会会员服务卡的发行、使用和管理,保障持卡人合法权益,提升工会服务水平,普惠广大工会会员,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工会会员服务卡(以下简称“工会卡”)是丰县总工会面向全县工会会员发放的具备工会会员身份识别等多功能实名制智能信息卡,是全县工会会员享受工会普惠服务的唯一凭证。
第二章工会卡功能
第三条工会会员身份识别。工会卡是由丰县总工会委托无锡农村商业银行丰县支行(以下简称无锡农商行)制作的电子化工会会员身份识别证件,实现对工会会员基本信息的动态管理,卡背面条形码和编号是工会会员的身份识别码和工会卡号。
第四条生活综合服务。持卡会员凭卡可以享受由县总工会定点,包括医、食、住、行、游、购、娱、健等在内的与个人生活相关的各类签约特惠商户所提供的免费、积分、特惠等多种优惠服务。
第五条工会免费帮扶服务。持卡会员可享受各级工会开展的生活救助、医疗救助、金秋助学、技能培训、就业服务、法律援助、劳动争议调解、政策咨询等帮扶服务。持卡特困职工、劳模还同时享有项目化的困难救助和服务。
第六条免费专享保障。持卡会员首次确诊患下列八大重病且须经住院治疗:①肝癌;②胰腺癌;③淋巴癌;④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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