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规划验收程序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程序
1、工程竣工预验收(由监理公司组织,建设单位、承包商参加):工程竣工后,监理工程师按照承包商自检验收合格后提交的《单位工程竣工预验收申请表》,审查资料并进行现场检查;项目监理部就存在的问题提出书面意见,并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书》(注:需要时填写),要求承包商限期整改;承包商整改完毕后,按有关文件要求,编制《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交监理工程师检查,由项目总监签署意见后,提交建设单位。
2、工程竣工验收(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参加):
(1)、承包商:a、承包商编制《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监理公司建设单
位。b、工程技术资料(验收前20个工作日);监理公司(5个
工作日内)建设单位。
(2)、监理公司。编制《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建设单位。
(3)、勘察单位。编制质量检查报告建设单位。
(4)、设计单位。编制质量检查报告建设单位。
(5)、建设单位:a、取得规划、公安消防、环保、燃气工程等专项验收合格
文件。
b、监督站出具的电梯验收准用证。
c、提前15日把《工程技术资料》和《工程竣工质量安全
管理资料送审单》交监督站(监督站在5日内返回《工
程竣工质量安全管理资料退回单》给建设单位)。
d、工程竣工验收前7天把验收时间、地点、验收组名单以
书面通知监督站。
(二)、工程竣工验收必备条件:
1、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2、《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3、《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4、勘察单位和设计单位质量检查报告。
5、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未完,全文共2048字,当前显示654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