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检察院创建省级文明单位汇报材料
**县人民检察院现有在职干警49名,离退休老干部15名,中共党员57人,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干警人数占在职干警人数的85.7%。现有内设机构12个、派出机构1个。近年来,我院在县委和上级院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市、县文明委的关心指导下,紧紧围绕检察工作主题,大力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和物质文明建设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开展各项创建活动,全面提高了检察干警的两个素质,有利地推动了各项检察业务工作的开展,成效显著。xx年以来连续两年进入全市检察系统先进行列,被评为全市先进检察院,被省检察院授予集体二等功1次,院党支部连续三年被县直机关工委评为先进基层党组织,10余项工作受到县委县政府表彰。
一、加强领导,扎实开展创建工作
我院党组高度重视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坚持把精神文明创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放在同等位置,按照“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建立了完善的文明创建工作机制。一是文明创建工作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将创建工作纳入全院工作规划、列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并围绕中心工作坚持做到同规划、同部署、同检查。二是制定了《关于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等制度,成立了以党组书记、检察长为组长,党组成员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文明创建领导小组,下设创建办公室。三是广泛深入发动营造创建氛围。每年院主要领导结合年度工作部署对文明创建工作进行宣传动员、搞好思想发动、部署工作任务、提出具体要求。在**检察内网上开辟了文明创建专栏。全院干警的创建意识和责任意识不断增强,营造了浓厚的创建氛围。四是深入开展了“四创一争”、“两讲一树”创优争先活动,每年评选表彰文明家庭8户、文明科室3个、文明干警6人、文明楼院2个,增强了全院干警的争先创优意识,鼓舞了士气。五是积极开展了扶贫帮困、奉献爱心活动。xx年院中层以上干部与锦江镇新华村21户贫困老党员及贫困户结对扶贫,为他们送去食油、大米等生活必须品和农业生产资料,帮助农民联系农产品销售渠道,提供发家致富信息。xx年,全院干警为锦江镇新华村村道两旁植树150余棵,春节和春耕期间走访10户困难农户为他们送去温暖。三年来,干警经常下基层调研,为农村排查和调处矛盾纠纷30多起,为农村贫困老党员、困难户、孤寡老人、贫困学生捐款捐物xx0余元。xx年开展了向地震灾区捐款献爱心活动,干警们为灾区捐款28500元。六是积极参与“创三城”工作。组织干警主动为街道清理污泥脏水、清扫路面,劝阻和纠正部分市民乱停乱放、乱倒乱扔等不文明行为,每年还组织干警参加义务献血等活动,增强了干警集体荣誉感和参与意识,树立了检察官良好形象。
二、深化教育,培养良好道德风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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