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使用管理规定
蚌埠丰原涂山制药有限公司
车辆管理规定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车辆管理,规范车辆的使用、维修及保养管理,合理安排工作用车,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车辆管理部门
公司所有车辆的日常维修、保养及管理工作由公司综合办负责。第二条
车辆使用范围
以下情形综合办予以安排用车:
(一)上级领导及有关职能部门到公司调研、检查和指导工作或业务往来单位来公司联系工作需用车的;
(二)公司高管人员外出联系工作或参加重要活动;
(三)财务部门因公到银行存取3000元以上现金的;
(四)工作期间发生急重病或职工发生工伤;
(五)公司遇到突发事件,销售发货及采购、生产提货等的运输;
(六)各部门工作人员办理业务,由综合办安排车辆集中接送;
(七)在不影响公司生产和工作前提下,职工死亡及职工直系亲属死亡可安排丧葬用车;
(八)其它紧急用车。
第三条车辆使用审批程序及管理
(一)公司除正常接送员工上下班的交通车外,其余用车一律实行派车单制度。
(二)各部门申请用车应填写《派车申请单》并到综合办登记,《派车申请单》应注明用车日期、出车时间、预计返回时间、乘坐人数、事由及目的地,由公司综合办酌情安排车辆并开出派车单,派车单一式二联,一联交公司门卫,作为出门凭证;另一联交驾驶员作为驾驶员出车手续和因公出车报销油料、停车费、过路和过桥费的依据。
(三)驾驶员应依据派车单内容合理确定行车路线,驾驶员完成任务回公司后,必须在10分钟内报告综合办。
(四)正常情况用车必须填写派车单,特殊情况可在事后两个工作日内补办派车单。
(五)公司小型货车和大客车由综合办负责统一管理,车队负责人负责车辆的调度;非生产、办公特殊情况用车须经综合办同意并开出派车单,写明时间、地点、事由及路线。
(六)节假日期间的和晚间值班车辆,由公司总值班人员负责调度,合理安排。
(七)公司接送员工上、下班的交通车,须按照公司规定的路线行驶,未经综合办同意,不得随意改变路线;因驾驶员擅自改变行车路线造成损失的,一切费用由驾驶员自行承担。
(八)节假日期间未安排工作的车辆,必须将车辆停放在指定的地点,任何人不得私自将车辆开出公司或借于他人使用。
(九)在车辆管理和使用中,违反上述规定的,将对当事人给予严肃处理,并追究车辆管理人员的责任,由此产生的费用均由当事人承担。
第四条驾驶员日常管理
(一)必须保证车容整洁,车辆运行状况良好,确保能够按时出车。严禁在车内吸烟,服从工作安排。
(二)外出期间应始终坚守岗位,不得随意将车辆交于他人使用或携带非指定乘车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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