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继续深入排查交通安全隐患的通知
关于继续深入排查交通安全
隐患的通知
根据政府相关文件精神指示,结合我公司gps监控系统运行的现状,为了进一步加强gps监控工作,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订以下制度:
一、gps监控设备合格证管理制度
1、公司所属单位营运车辆凭gps监控设备合格证及安检证书到汽车站报班室报班参加营运,否则各汽车站不准安排车辆营运。
2、合格证,由总公司信息中心按统一印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印制。
3、gps合格证由车辆所属单位监控室发放。车辆所属各客运公司监控人员在检查完毕,确认该车辆gps运转正常,摄像头角度正常,无人为扭动、遮盖等;并且该车要在上次运行中存在的违章行为接受处罚,处理完毕后,检查人员在合格证上签章并签上自己名字发放给该车,安检车辆凭此证及安检证报班,若发现gps监控设备处于掉线时按不正常状态一律不得发放,直至修理完毕后方可发放,若违规发放由发放人承担一切责任,并给予其相应处罚,第一次罚款1000元记大过并写出深刻书面检查,第二次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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