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青年文明号管理办法
“青年文明号”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全面深化以职业文明建设为核心的“青年文明号”活动,促进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更加广泛、深入、拷入地开展,加强对活动的指导和管理,使活动更加规范化,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青年文明号”是以青年为主体,在生产、经营、管理和服务中创建的体现高度职业文明,创造一流工作成绩的青年集体(班、组、队)、青年岗位和青年工程。
第二条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在公安、卫生、交通、邮电、公共事业、城管、商贸、旅游、工商、个体、税务、金融等窗口性行业及机关单位、教育战线、科技战线、重点建设工程、工业企业等领域开展。
第三条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是弟子凝聚青年、团结青年、带领青年建功立业的有效形式,是以倡导职业文明为核心,以行业管理规范为标准,以科学管理为手段,以岗位建设、岗位创优为重点,以先进典型为导向的群众性劳动竞赛。
第四条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旨在组织和引导青年立足本岗诚实劳动、文明从业,树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敬业意识、创业精神和质量、安全、效益、竞争、服务等观念,向全社会展示当代青年的精神风貌,塑造行业和企事业单位的良好形象,倡导职业道德和职业文明,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推动社会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进步做贡献。
第五条成立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领导小组,负责对新东各行业、各基层单位开展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进行统一协调管理、组织指导、制定有关政策,督促检查落实。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领导小组负责制定行业考核标准,由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年度申报、检查、审核和命名表彰工作。各行业基层企事业单位应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负责制定本行业、本单位的“青年文明号”管理办法,颁布考评标准,进行检查督促,保证创建活动的顺利开展。
第二章条件和标准
第六条“青年文明号”的基本条件
1、35岁以下占50%以上,至少有一名主要负责人年龄不超过35岁的青年集体。除特殊岗位外,一般要求为3人以上(含3人)的集体。
2、岗位成员热爱本职工作,敬业意识强,职业道德良好,自觉执行党和国家的政策,模范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服务规范。
13、在生产、法律、管理、服务中讲文明、讲质量、讲效益,取得突出成绩。
4、岗位成员努力学习业务,钻研技术,掌握本职工作必需的知识和技能,有相当数量的青年成为本工作岗位的能手。
5、符合各行业、系统对本工种、本岗位要求执行的操作规程、服务规范、行业标准。
6、建立“青年文明号”活动台帐档案。相关资料齐全,有专人记录、整理、保管。
7、岗位工作环境整洁,美观大方;各项服务设施完备,运转正常。
8、岗位负责人政治思想素质好,业务能力强,能够自觉带动青年争先创优。
9、工作及成效得到本单位党政领导肯定,受到周围群众和服务对象赞誉,社会评介良好。
第七条“青年文明号”的考核标准
(一)基础管理
1、符合第六条规定。
2、实行目标责任制管理,在岗位责任制基础上制定出创建规范,做到活动有计划,创建有目标,分工明确,责任到位。
3、在工作过程中,紧密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总结、摸索建立起一整套标准化作业、科学化管理的先进模式。
4、突出岗位特色,制定的岗位标准高于本行业、系统对本工种、本岗位操作规范、服务规范、行业标准等一般要求,岗位成员的85%以上。
5、重视群众意见和要求,与服务对象之间建立起一定的联系渠道,能够及时根据社会反映改进自己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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