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测速 行政复议
行政复议申请书
申请人:司荆丰
被申请人:荆州市物价局法定代表人:周正斌
电话:0716—8102116电子邮箱:jzswjj@126.com
住所:湖北省荆州市沙市区园林北路83号邮编:434000
复议请求:
一、确认被申请人处理申请人价格举报件的程序违法。
二、责令被申请人在一定期限内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
事实和理由:
2012年1月12日,申请人通过地址为115649167@.com的电子邮箱向湖北省物价局及被申请人地址为jzswjj@126.com的电子信箱递交了一份标题为“会成法式软面包投诉书+证据”的价格举报材料。
2012年1月19日,申请人收到被申请人如下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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