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委市政府[优秀范文五篇]
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南通市专业技术拔尖人才
选拔管理办法》的通知
通办发„2004‟20号
各县(市)区委、人民政府,市委各部委办局,市各委办局,市各人民团体,市各直属单位:
《南通市专业技术拔尖人才选拔管理办法》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中共南通市委办公室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4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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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专业技术拔尖人才选拔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贯彻落实全国、全省人才工作会议的要求,加快实施人才强市战略,为本市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发展提供人才和智力保证,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专业技术拔尖人才选拔管理的指导思想是。以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管人才”原则,认真贯彻党的人才政策,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大力选拔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推进我市经济和社会事业重点领域中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切实加强对他们的培养与管理,加速建立有利于发挥专业技术人才积极作用的激励机制,为他们在各条战线多出成果、快出成果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工作条件,促进“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良好社会风尚的进一步形成,激励全市各类人才为我市跨越发展、争当全省江北“两个率先”排头兵作出更大贡献。
第三条专业技术拔尖人才选拔的范围为本市行政区域内各类企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包括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国有企事业单位、集体经济单位、非公有制企业中直接从事自然科
—2—学、社会科学研究的工作人员和直接从事技术开发、推广、应用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选拔重点为在工、农业生产中直接从事科研、技术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
第四条专业技术拔尖人才选拔应坚持好中选优,优中拔尖;确保质量,宁缺勿滥的原则。
第五条专业技术拔尖人才人选应同时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事业心强,专业技术成果突出;
(四)自主创新,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五)奉献社会,在同行业中有较高的威望和影响;
(六)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年龄在55周岁以下。
第六条符合前款基本条件,近3年来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推荐为市专业技术拔尖人才人选:
(一)获得过省(部)三等或市(厅)二等以上科技进步奖(科学技术奖)和哲学社会科学奖的主要完成人;
(二)获得过国家发明专利或三项(含三项)以上实用新型专利的主要完成人,其成果转化取得较好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三)在引进、消化、开发、推广国内外先进科学技术中,解决了关键技术问题,其技术处于省内领先水平,并取得显著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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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被列为市级以上重点工程、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的主要技术完成人或负责人,研究成果处于省内领先地位;
(五)在教书育人方面成绩显著,对学科建设、人才培养、事业发展发挥了较大作用,在全省教育系统中有较高知名度,所创建的教育教学方法取得良好效果且在同行中产生较大的影响,承担省级以上的课题,并有两项以上相应的成果,获得省级以上教育行政等部门荣誉称号的人员;
(六)主持市以上医学重点科研课题研究,医疗技术精湛,多次成功诊治疑难病症,成绩突出,获得省级以上荣誉称号,在全省同行中有较高知名度,在省级以上期刊发表2篇以上学术论文的人员;
(七)在文艺、体育、新闻、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等工作中,专业技术造诣较深,作出较大贡献,获得省级以上荣誉称号,在省内有较高知名度;
(八)在经济管理(包括财政金融管理)等工作中有重大改革和创造,达到全省领先水平,所领导管理的企业,经济效益在全省同行业中名列前茅,本人获得省级以上荣誉称号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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