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科技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金融办关于印发广州市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实施方案的通知
广州市科技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金融办关于印发广州市创业投资
引导基金实施方案的通知(穗科信字〔2010〕93号)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完善我市创业投资环境,引导社会资源投入我市创业投资事业,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推动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市建设,市科技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金融办联合制定了《广州市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实施方案》,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若有任何问题,请及时与市科技和信息化局联系。
广州市科技和信息化局广州市发展改革委广州市财政局广州市金融办
二〇一〇年六月二十八日
(联系人:李天舒,联系电话:83124748)
广州市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实施方案
根据《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发展改革委第39号令)、《关于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规范设立与运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8〕116号)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暂行办法》(财企〔2007〕128号),为落实市主要领导关于改革科技投入方式,完善我市高新技术创业投资环境,加快自主创新步伐的指导精神,促进高新技术培育和产业化发展,推动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市建设,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设立广州市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的目的
(一)强化财政资金的杠杆效应。通过政府引导基金,引导4倍以上的社会资本参与我市创业投资,有效放大创业投资资本供应量,扩大支持自主创新的资本规模,利用市场化手段加大对自主创新的投入。
(二)加速高端自主创新资源集聚。利用引导基金参股设立的创业投资基金(创业投资企业),投入技术先进、市场前景好的创新企业和项目,以规范企业管理,提升中小企业发展能力,扶持一批高新技术企业做大做强。同时,通过资本注入,引导海内外高端创业团队和创新企业来广州落户发展,加速创新资源集聚能力。
(三)加快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通过引导基金参股设立的创业投资基金的投资导向作用,优先投入政府重点扶持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加速新兴技术的产业化和市场化,培育一批新兴产业的骨干企业,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尽快成长为支柱产业,加速产业结构调整,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四)增强中心城市金融服务功能。利用政府引导基金,激活和完善创业投融资环境,鼓励和吸引大批国内外创业投资机构落户广州,推动产业资本集聚,促进我市创业投资发展,形成立足广州、服务全国的投融资平台,增强中心城市的金融服务功能。
(五)优化政府科技投入模式。引导基金参股设立的创业投资企业采取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的模式,不仅可改变单纯依靠政府对创新投入力度不足的问题,也可克服单纯靠市场配置创新资源失灵的问题,有利于形成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的科技资源配置模式,完善市场经济环境下政府科技投入模式。
二、工作目标
总体目标。通过设立政府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吸引社会资源参与,建立一批重点投资于我市优先发展的高新技术重点产业领域的创业投资企业,吸引50家以上的国内外创业投资企业集聚广州,激活我市创业投资环境,优化政府科技投入模式,强化全社会投入自主创新的氛围,推动创新资源集聚,培育80-100家高新技术创新型企业和总部企业,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升级,显著增强国家中心城市的自主创新能力和辐射带动能力。
近期目标。2010年内,整合现有资源,设立2亿元规模的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建立3-4只重点投资于电子信息、软件和信息网络、生物医药、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领域的创业投资子基金,带动社会资本投入8-10亿元,并争取国家参与投资1-2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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