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高手,超级方便的公文写作神器! 立即了解


关于规范现场核查不合格企业申报材料的通知

监理企业业绩申报、核查不通过的原因及后果

根据住建部文件以及相关通知,将企业业绩申报、核查中容易出现问题的点,总结如下:

一、不能认定为企业业绩的工程

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规定:

1、单位工程未竣工验收或验收不合格,不能作为申请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业绩考核

2、配套工程不得单独作为企业申报施工总承包资质工程业绩考核。(注:《建筑法》第二条写明,配套工程是指与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相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活动。)

3、超过时限的工程业绩不予认可

《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要求的“近5年”或“近10年”,是指自申请资质年度起逆推5年或10年期间竣工的工程业绩。如:申报年度为2015年,“近5年”的业绩是指2010年1月1日之后竣工(交工)验收合格的项目。

4、超越本企业资质承包工程范围的工程业绩不予认可

(注。企业以境外承包工程作为代表工程业绩申报的,不考核其是否超越资质承包工程范围。)监理企业资质

5、项目负责人不规范执业企业申报的工程业绩中,项目负责人在项目实施时存在非本企业注册建造师、不具备注册建造师资格、超越注册建造师执业范围执业、或违反有关规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的,企业该项工程业绩不予认可

6、保密工程不得作为企业代表工程业绩申报

7、群体建筑(无论基础是否相连)不作为单体建筑面积业绩考核

8、轻钢、网架结构跨度业绩,不作为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跨度业绩考核

9、企业因负有工程质量、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被降级、吊销资质,其相应工程业绩不得作为代表工程业绩申报


(未完,全文共2159字,当前显示682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


温馨提示

此文章为6点公文网原创,稍加修改便可使用。只有正式会员才能完整阅读,请理解!

会员不仅可以阅读完整文章,而且可以下载WORD版文件

已经注册:立即登录>>

尚未注册:立即注册>>

6点公文网 ,让我们一起6点下班!